在商丘工作的劉女士花重金買個品牌首飾回家過年,看中的就是它的品牌,沒想到在一家正規商場的黃金專櫃,她卻還能買到“雜牌金”。 3月6日,劉女士向東方今報報料,她在商丘市某品牌首飾專櫃購買的金戒指為假冒偽劣產品。東方今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東方今報記者 李文學/文圖
  【報料】
  商場專櫃買到了品牌“山寨貨”
  3月6日上午,劉女士向東方今報記者講述了她購買品牌首飾的經過。
  劉女士是周口人,目前在商丘市工作。2014年1月12日,眼看到了年關,劉女士想著為婆婆買個金戒指,過年讓老人家開心一下。
  在朋友的推薦下,劉女士和同事來到位於商丘市神火大道與南京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商場品牌首飾專櫃,經過一番挑選,她花了1100錢,購買了一個重量為3.71g每克299元的金戒指。
  “以前我也購買過這個牌子的黃金首飾,感覺質量還不錯,沒想到這次在大商場竟然也能買到‘山寨貨’,購買的戒指的標簽跟專櫃里的黃金首飾的標簽完全不同。”劉女士氣憤地說。
  【調查】
  該“山寨”品牌首飾確實屬專櫃所有
  在劉女士購買金戒指的標簽上寫著“××首飾千足金戒指”的字樣,但是字體模糊不清。除了標簽,劉女士還向記者提供了購買戒指時,首飾專櫃與商場所提供的兩張發票。
  3月7日,在該品牌首飾專櫃,記者註意到,劉女士所購買戒指的標簽與專櫃里的黃金首飾的標簽完全不同。
  記者詢問這個品牌首飾專櫃的女員工,該女員工說,這個牌子的所有黃金飾品的標簽是全國統一的,與其商標不一致的均為冒牌產品。
  劉女士買首飾時,該專櫃給其開有專門的發票。記者拿發票和首飾詢問,為何金飾出自一家專櫃,金飾標簽卻完全不同?
  該女員工支支吾吾稱自己是剛來的,具體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她並不清楚。
  當天,該品牌專櫃負責人霍先生找到記者,承認該首飾確實是他們所有,但為何是“山寨”貨未做過多解釋,只是希望能聯繫到買主協商此事。
  【聲音】
  消費者可向法院起訴追究責任
  記者來到商丘市工商局消費者協會,消協工作人員高俊松表示,該品牌首飾專櫃以次充好屬於欺騙消費者,劉女士可以向首飾專櫃協商退換戒指,並要求補償,如果其不同意退換,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其責任。
  劉女士的遭遇是否只是個例?這個品牌黃金專櫃到底售出多少以次充好的黃金首飾?在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東方今報將持續關註此事!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商場金飾專櫃買到“山寨”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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